鬼鬼接代言卻偷賣自家包 經紀公司賠300萬
2016-05-05
11:48

(圖/蘋果日報)
藝人「鬼鬼」吳映潔,3年前透過經紀公司,以68萬元酬勞接下皮包產品獨家代言,後來廠商發現,鬼鬼揹著她自創品牌包包拍照po臉書,還參加其他廠商宣傳活動,控告經紀公司違約,台北地院判決,鬼鬼確實違約,判經紀公司需賠償300萬元,並登道歉啟事。
2年前擔任潮牌行李箱一日店長,但鬼鬼吳映潔卻因這活動惹上官司。6年前她以68萬代言費,擔任這家皮包的獨家代言人,化身花精靈廣告隨處可見,但美麗背後廠商提告鬼鬼違約,不但替其他品牌站台,還在粉絲專業上,販售自創品牌包包,求償違約金300萬元,法官認定鬼鬼明顯違約,判需賠償。鬼鬼長相甜美,黑澀會美眉出道,跨足戲劇圈後,表現亮眼,還被韓國經紀公司相中簽約,每天接受7小時魔鬼訓練。
正式進軍南韓娛樂圈,打開知名度,許多代言找上門,但未告知公司情況下,收代言費,卻賣自家包,經紀公司須賠300萬,對此經紀公司表示,會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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