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熙珍勝訴!「HYBE主張被駁回」 還得給5.5億元
前ADOR娛樂首席代表理事閔熙珍和HYBE的訴訟中勝訴。(圖/翻攝自閔熙珍 IG)
前ADOR娛樂首席代表理事閔熙珍和HYBE娛樂的官司,今(12日)看跌期權(股票出售請求權)訴訟勝訴,並且HYBE需要向閔熙珍支付255億韓元(約台幣5.5億元)。
根據韓媒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31庭於12日上午10點(KST)就HYBE娛樂針對前ADOR代表閔熙珍提起的股東間合同解除確認訴訟,以及閔熙珍針對HYBE提起的股票買賣價款請求訴訟進行宣判,駁回了HYBE的訴訟,並判決「HYBE向被告閔熙珍支付約255億韓元。」
閔熙珍和HYBE自2024年4月起因經營權以及對NewJeans差別對待引發爭議,同年8月和11月雙方分別提起訴訟,法院將兩案並行處理。
HYBE向法院主張閔熙珍於2024年7月試圖挖角NewJeans,因此帶給公司損害,當時已單方面解除股東閔熙珍的協議,看跌期權權利應該也隨之失效;不過閔熙珍則表示NewJeans成員向ADOR通報解除專屬合約是同年11月底,因此行使權應到2024年11月仍有效,主張HYBE的解約無依據。
此次一審確認閔熙珍所行使的看跌期權具備法律效力,同時否定了HYBE關於合約已合法解除的主張,案件後續是否進入上訴程序,仍有待雙方進一步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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