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資穎條款」排除球鞋球具 球衣仍得穿贊助品牌
2017-05-02
15:12

亞錦賽打了55年,第一次打出一個羽球冠軍,不過台灣球后戴資穎卻為了「球衣不合身」的問題,很不開心。事實上去年奧運就曾發生戴資穎球鞋事件,立院為此修訂「戴資穎條款」,要求不得強迫球員使用贊助品牌的球鞋球具,不過球衣的部分,目前還是得穿贊助品牌。
好不容易打出一個亞錦賽冠軍,羽球球后戴資穎回國之後,卻很不開心。他在臉書貼文講清楚球衣不合身總是比賽前兩天才拿到,讓他比賽過程一直分心。回看當天的冠軍賽過程,戴資穎的確一直頻頻調整他的袖子,能打到球后戴資穎當然有自己習慣穿的球衣,他個人習慣使用V牌,但羽協卻接受Y牌的贊助,所有上場比賽的球員,都得穿Y牌球衣。
林德福:「依照國際比賽如果是團體的話,這個球衣都要先送到大會那邊去認證過,團體都要穿團體的衣服。」面對質疑聲浪體育署長除了無奈之外,其實並沒有太多解決方法,單項協會接受廠商贊助,然後單項協會決定參選名單,為了出賽球員只能聽從。戴資穎的事件引起全民憤怒,不過羽協所謂「量身訂做」,戴資穎並不領情。戴資穎:「我其實想要說的是每一位選手都是代表國家出去比賽,不是只有我而已。」
事實上去年里約奧運,戴資穎就曾爆發球鞋問題,日前立院已經通過戴資穎條款,未來球拍球具與球鞋球員不在強迫要求選手使用,不過球衣依舊還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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