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免入獄!陳沂開轟「社會性死亡」:最好的懲罰
藝人黃子佼涉及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件,經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後,全案正式定讞。黃子佼遭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須接受180小時義務勞務及3場法治教育。向來敢言的網紅陳沂也發文評論此案,直言他「這輩子也算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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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緩刑確定
最高法院7日指出,原審依卷內證據認定黃子佼涉犯相關罪行,並考量刑罰特殊預防與一般預防需求後,認為給予附條件緩刑屬適當裁量,因此駁回檢方與黃子佼雙方上訴,黃子佼須接受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履行180小時義務勞務與3場法治教育。最高法院也認為,檢察官主張緩刑不當,以及黃子佼認為原判決違法的說法,都不符合第三審上訴理由,因此依法駁回,全案至此正式定讞。
二審改判緩刑
案件起因於黃子佼被查出購買並持有兒少性影像,一審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8月徒刑,經上訴後,二審高院認定,黃子佼持有涉及37名兒少、共2341個性影像檔案。不過法院考量他已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完成賠償,且被害人皆同意給予緩刑,因此改依個資法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4年。但高院當時也提到,其中另有10名兒少、共503個影像,因無法確認拍攝年齡及是否為本人自拍,因此退回檢方另行處理。
陳沂發文
判決結果曝光後,陳沂在臉書發文表示,社會大眾對黃子佼獲得緩刑感到譁然,但若從法律角度來看,由於他已與多數被害人達成和解,緩刑結果其實「合乎法理」,不過,她也直言「關或不關,他這輩子也算是毀了」,對黃子佼這樣愛面子的人而言,最痛苦的懲罰不是坐牢,而是再也無法回到原本想站上的舞台。她形容,黃子佼如今在華人圈已經「完全社會性死亡」,過去累積多年的演藝形象幾乎全面崩塌。
除了談論判決結果外,陳沂也把矛頭指向黃子佼過去面對爭議的態度,在MeToo事件爆發後,黃子佼曾透過影片進行「毀滅式爆料」,除了提及自己原生家庭造成的心理扭曲,也扯出不少演藝圈八卦,甚至提到其他藝人的爭議事件,他當時的反應,其實就是在「怪東怪西」,並沒有真正檢討自己,「對這種永遠不知道悔改的人,也不需要有太多期待。」最後甚至狠酸,黃子佼可能直到現在,都還覺得只是自己比較倒楣、剛好被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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