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前才出獄!知名韓娛高層涉性侵 女腦出血、失明

南韓娛樂圈傳出駭人聽聞的性侵與遺棄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南韓娛樂圈傳出駭人聽聞的性侵與遺棄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南韓娛樂圈傳出駭人聽聞的性侵與遺棄案。首爾瑞草警察局於昨(19)日宣布,已將一名50多歲的娛樂公司高層A先生,以準強迫性侵犯和過失殺人(或過失致死傷)罪名移送檢察機關,但未對其進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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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The JoongAng》報導,警方調查,被告A先生被指控於去年8月在江南區的一條道路上,在其車內對一名醉酒女子實施性侵犯。更令人震驚的是,A先生隨後將這名女子遺棄在路邊,導致其受傷。

 

一名路人發現這名女子被獨自遺棄在家中附近一個半小時後,將她送醫。該女子被送醫後被診斷出患有腦出血、顱骨骨折和視神經損傷等嚴重傷勢,最終導致她的左眼失明

這起案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特別是A先生作為知名娛樂公司的高層,其行為的惡劣性更受譴責。據報導,警方曾兩度向法院申請對A先生發出逮捕令,但均被法院駁回,這也引發了外界對此案後續偵辦與司法公正性的爭議。目前,此案已移交給檢察機關,後續將由檢方決定是否對A先生提起公訴。

此外,警方調查後發現,A先生其實曾經入獄,才出來4個月。他於2021年就已經對5名女子性侵,同樣是把女子載到車子逞慾,他承認犯行被判2年有期徒刑,卻疑似在出獄後又犯,惡行令人髮指。

如何判斷是性侵害?

根據台灣衛生福利部資料顯示,民眾出門在外應保護自己的安全,性侵害不是性,而是暴力;只要「沒有」經過同意,只要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藥物控制或其他違反意願的方式發生性行為,都算是性侵害,就算是兩情相悅,但有一方未滿16歲,也是性侵害。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曾宣導,減低性侵害發生的作法,除了在家中外出時留一盞燈;回家進門前,預先準備好鑰匙外,也可以避免出入偏僻的地點,另外還有,改變固定的作息時間或方式,使人不易預知你的行為而加害於你;勿讓陌生人進入家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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