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陷內耗情傷!林依晨揭分手富商內幕:程又青推了我一把
林依晨罕提過往感情。(圖/翻攝自林依晨微博)
台劇女神林依晨坐擁《十八歲的約定》、《惡作劇之吻》等多部膾炙人口的作品,近日她接受陸媒訪問時,首度揭露拍攝《我可能不會愛你》時,遭當時的男友PUA,讓她陷入內耗之中,而劇中角色「程又青」給了她極大勇氣,讓她在殺青當週果斷提分手。網友根據時間軸推敲,該名男子疑似就是後來因性侵案入獄的富商鄭家堯。
《我可能不會愛你》成生命轉折
林依晨在專訪中透露,她曾經是一個很傳統的女性,覺得女生在30歲左右就該結婚生子,但在演繹過不同角色後,感受到更多生活方式,觀念慢慢有所改變,後來她仍選擇結婚生子,但她相當清楚「這是我要的,而不是別人讓我要的」。
林依晨也罕見提及過去感情,在拍攝《我可能不會愛你》時,正處於一段相當內耗的感情中,對方希望她放棄熱愛的演藝事業,回家做一隻被關起來的金絲雀,這讓林依晨相當痛苦,覺得自己和程又青遭遇太像了,「我不要變成金絲雀」。
林依晨坦言,當時曾被家人說「妳真的很不像妳自己」,讀本時更數度落淚,「老實說,我比她(程又青)更慢成為她,她教會我怎麼樣成為這樣的女性,我那時候好想成為那樣的她」。
《我可能不會愛你》殺青戲在新加坡拍攝,林依晨也在當週和當時的男友分手,「是程又青在我背後推了我一把,這個角色、這個劇本帶給我非常大的勇氣,也算是造成我生命當中很大一個轉彎」。
富商前男友性侵少女入獄
林依晨雖未在專訪中點名男方身分,但網友透過時間軸推測,對方很可能就是大她14歲的富商鄭家堯,兩人戀情於2010年底曝光,2011年被爆分手。2016年10月,鄭家堯因性侵友人女兒遭檢方提公訴,最終挨判7年6月定讞,並須賠償180萬。
林依晨則於2014年嫁給相識10多年的「潛水小開」林于超,2021年9月誕下大女兒,2025年6月宣布兒子出生,家庭生活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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