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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敗訴遭法院判「不得獨立活動」火速發聲:堅持出席演唱會
對我們進行不公平與差別對待,破壞彼此間的信任關係,我們相信真相終將水落石出,只是時間早晚問題。我們要說的是,假處份只是暫時的。目前我們與ADOR之間關於專屬合約終止效力的主要訴訟仍在進行中,4月3日會舉行聽證會。有別於假處分程序,這起訴訟的制度讓我們能運用民事訴訟程序來收集必要證據,預期能大大增強支持我方的主張。即便NJZ現在處於艱難的時刻,但我們會保持冷靜與堅強,並懷著感恩的心,尤其想到支持NJZ的粉絲們,NJZ最重視與粉絲之間的承諾,我們將全心投入接下來的法律訴訟,只為了能以最好的樣子與大家見面、交流。......
03-21 16:28

NewJeans官司輸了也不怕!發聲明強調:如期出席香港音樂節
待,最終破壞了彼此的信任關係。我們相信,真相終將水落石出,這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必須指出的是,假處分只是暫時性的措施。目前,我們與ADOR之間關於專屬合約終止效力的主要訴訟仍在進行中,預計將於4月3日舉行聽證會。不同於假處分程序,正訴訟可讓我們更自由地運用民事訴訟程序來收集必要證據,我們也預期這將大幅強化我們的主張。雖然我們正處於極為艱難的時刻,但我們仍保持冷靜與堅強,時時懷著感謝之心,想著那些持續支持NJZ與Bunnies的粉絲們。NJZ最重視與粉絲之間的承諾,我們將全心投入接下來的法律程序,只為能再以真......
03-21 16:09

被陸媒爆料遭法院下禁令張蘭又忍不住反擊了
一詞,不構成侮辱誹謗。張蘭說,「如果按照你們這樣故意引導輿論的行文,換個角度來說,我們可不可以說張蘭和汪小菲,因為XXX死亡,沒有等來兩個民事訴訟的公正判決!刑事,已經有一審結果,已經說明問題,請問北京市三中院和北京市互聯網法院,面對這樣的誹謗性輿論,張蘭如果公布刑事判決結果,算違反禁令嗎?」更多CTWANT報導她見老公洗澡驚呼「害怕我生命安全」 網一看全傻眼:難怪感染屏東2死凶宅開價250萬 房仲怕爆:只幫開門不陪進入原始連結以上言論由CTWANT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03-20 13:35

陳沂被求償7個億開嗆!「3次戰火交鋒」李怡貞贏了
示:「陳沂真的沒有去找律師捏,我開玩笑說我要求償七個億,她幫我算好裁判費啦....啦」,沒多久也好奇台北大學不考慮撤掉陳沂法律系的畢業證書,主要因為陳沂不知道附帶民事訴訟不用繳裁判費,最後看陳沂沒聲後,也揶揄發文:「陳沂是不是被我逼瘋了.....」。。......
03-10 09:47

碧昂絲老公遭控「性侵13歲少女」!原告撤告直呼:這是一場勝利
敗。對於女子撤訴且訴訟被不可再訴,Jay-Z發出聲明回應,「今天是一場勝利。這些虛構、虛構和可怕的指控已被駁回。這場民事訴訟毫無理據可言,而且永遠不會有結果。如果不是他們聲稱的嚴重性,這個憑空捏造故事的令人啼笑皆非。我不希望任何人有這種經歷。我的妻子、我的孩子、我的親人和我所受的創傷,永遠不能被抹煞」。。不過Jay-Z也表明這位女子發現計畫失敗快速撤訴後,便可以全身而退,讓他直言:「這是法律系統失敗的地方」,但同時也表明:「法院必須保護受害者;同時法院必須具同樣的道德責任保護無罪的人,免於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
02-16 17:41

用逝者撈錢!以瓊瑤招搖撞騙兒子不忍請律師2點嚴正聲明
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來維護母親的姓名、肖像等人格利益和相關作品權益,也會蒐集證據提起民事訴訟。14日時候,北京韜安律師事務所14日發出聲明,表明受到陳中維的委託,針對中國許多打著紀念瓊瑤名義進行線上、線下等管道售票,進行商業行銷的行為,這些全沒有取得陳中維的授權,已涉嫌構成對瓊瑤女士人格利益及委託人合法享有的相關其他權益的侵害。。因此,以2點嚴正聲明,一是「自瓊瑤女士去世後至今,委託人未對外授權過任何主體以「瓊瑤」相關名義為題開展演出活動,請廣大觀眾在購票觀演時注意審慎辨別,避免受到誤導」、二是「請該等演出......
01-16 12:39

蘿拉房東疑是聖結石「4線索被挖出」蔡阿嘎反應曝
享目前官司進度和強制執行過程。他透露,蘿拉6月時簽了公證書,承認不法所得逾千萬,因此雙方省去了民事訴訟流程,可以直接用公證書追討債務,誰知自己花了一大筆規費聲請強制執行,卻查出蘿拉戶頭僅有2萬多元,另有價值約50萬的股票,名下沒有房子,最後一毛錢都沒拿到。。蔡阿嘎11月間請蔡宗翰、耶嫩會同警察、律師及法院人員,一起到蘿拉位於新北市的住處強制執行,最後只扣到1台電腦及精品香氛蠟燭等物品。不僅如此,警方前往蘿拉住處執行時,意外在屋內發現電子煙彈,經初步檢驗內含大麻、依托咪酯等毒品成分,目前進一步送驗中。蔡宗翰在......
01-02 08:53

陶晶瑩「辣杯杯」採購商品被控侵占判決結果出爐
時由劉姓董事長簽收商品,他並沒有收到商品。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指出,吉品養生於另一起與辣杯杯公司的民事訴訟,曾主張此批麻辣點心商品的所有權人為辣杯杯公司,法院也判決辣杯杯應給付貨款,因此認定陶晶瑩及藍姓合夥人基於民法所有權,而持有此筆商品。檢察官認為,陶晶瑩與藍姓合夥人對這批麻辣點心商品享有完整的所有權,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即便商品已被銷售或贈與,其行為也與刑法侵占罪要件有別,認定罪嫌不足,今天予以不起訴處分。以上言論由中央社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12-10 10:53

吳宗憲遭館長譙!判賠免道歉笑稱法官很可愛
近日判決出爐,館長遭判處公然侮辱罪,需服拘役58日。此外吳宗憲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200萬元,最終法院裁定館長需賠償88萬5200元,公開道歉部分高等法院將此判決撤銷發回重審,事發至今吳宗憲今「12」日出席記者會時,首次公開談及判決看法。吳宗憲認為其實館長不需要在網路上不必多此一舉:「不用道歉,再罵就再賠!」並引用諺語:「利刄割體痕易合,惡語傷人恨難消。」來表達自己對於館長的態度。此外,吳宗憲也透露館長被判罰88萬5200元,並笑說:「法官很有趣,金額還剛好是885200,象徵「爸爸我愛你」。」。今......
11-12 16:35

李成種見台下粉絲4字應援直呼:我會贏的!
IRIT用韓文寫著「訴訟要贏」,讓李成種也直呼:「官司我會贏的!雖然我不是很在行,但一定會贏的!」事實上,成種於2023年12月初要求SPK娛樂改正違反合約的事項,但公司迴避此事,他便於12月下旬向公司提出解約,隨後向法院提出終止專屬契約效力的假處分及要求其支付薪資的訴訟,雙方按法院的和解勸告而沒有提出異議,同意於結束專屬合約。不過即便現在雙方的合約關係已結束,成種仍繼續對SPK娛樂提出的拖欠薪資民事訴訟。。......
09-28 16:13

大牙抗戰陳建州一年「仍服用抗焦慮藥」坦言:尚未痊癒
「加害人」一詞,僅以相對中性的用詞「行為人」稱呼對方。整場訪談,她絕口不提那3字:陳建州。去年6月27日,大牙在臉書公開指證,2012年赴香港錄製節目,遭「老闆陳先生」環抱、推倒在床。遭控的藝人陳建州稱大牙臉書不實,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000萬元,又撤告民事,改提刑事加重誹謗告訴。台北地檢署去年偵查終結,認定大牙非無中生有或杜撰虛擬,不起訴確定。這紙不起訴,對台灣低迷已久的MeToo運動注入一絲鼓舞;但並不意味整體MeToo運動明朗。去年中,婦女團體結合全國律師聯合會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組成超過40名律師後......
07-15 08:34

F.I.R.決裂!阿沁控飛抄襲嗆「告到底」二審結果出爐
還不夠大氣嗎?」阿沁不否定詹雯婷在蒼穹的貢獻,只希望把彼此的名字,一起加在創作者「共同創作」欄位中,「有這麼難嗎?那只好提告到底了,抱歉」。針對蒼穹「曲」的創作爭議民事訴訟案件,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判決,駁回陳建寧、黃漢青「阿沁」的訴訟,今天陳建寧、阿沁等人就該案再次提起上訴,但遭到駁回。對於判決結果,詹雯婷透過經紀公司回應:「謝謝大家的關心,對於近日諸多紛擾深感遺憾,希望今日事件告一段落之後,一切紛爭皆能平息,並祝福彼此安好」。更多CTWANT報導弟弟懷孕未婚妻「竟是姊夫前小三」 全場炸鍋:是要讓他們再續......
06-13 15:20

余苑綺留千萬遺產網紅律師示警1情況恐搶翻
證據」也可以「沒收」,所以檢察官會立刻向法院聲請扣押但從「被害人」的角度看,必須要先把被告的財產扣住,未來才可以慢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否則告贏也拿不到錢,因此楊律師指出「有2種方法可選,要嘛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扣押「刑事」,要嘛自己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民事」,但前者的成本較低。」再來,若從「余苑綺的兒子及女兒」的角度看,因為「陳鑒名下帳戶內的錢」大部分實質上是「余苑綺的兒子及女兒的錢」,若還沒被扣押,就要先把存摺印章找出來,衝到銀行把相同金額的錢領出來,但楊律師也坦承,這會冒著被告偽造文書的風險,所以要......
05-05 12:47

雞排妹又輸了!洩陳沂個資被判刑民事判賠8萬
嗨大家好,我是前科太太,你們今天過得好嗎?」。陳沂贏了刑事官司還得理不饒人,出面受訪一直狂酸雞排妹是前科犯。陳沂另提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如今結果出爐,台北地院判鄭家純雞排妹要賠8萬元。藝人雞排妹「2023.9」:「我們律師也很友善,希望他們提出說,過往有被這樣子,100萬的和解。」網紅陳沂「2023.9」:「我覺得符合我的身價,因為她「雞排妹」覺得她只值2、3萬,但是我覺得我值100萬。而且身為一個有知名度的公眾人物,我覺得這個價錢非常合理的。」才賠8萬元,相信陳沂一定覺得太少,雞排妹可能會覺得委屈。因......
03-29 13:48

新/陶晶瑩哭完開戰了發4聲明強硬反擊
訴,成為告發人,而根本未深究前開買賣價格未有合意之情而率為不起訴處分,業經本公司以少數股東名義之李李仁委任監察人李李仁之補正方式符合公司法第214條與213條規定,已經使檢察官續行偵辦,並已提出民事訴訟追究賠償責任。三、本公司於發現前負責人違反忠實義務之情後,為求保留雙方情面,以不追究前負責人劉吉仁之賠償為對價,轉讓股份予他股東退出經營,以示負責,均為可供磋商給予退路之條件,並無任何「無條件贈與」或無理「強奪」之情。四、本案既經司法程序處理當中,所有悖於事實未經查證之不實訊息,本公司與本公司股東概不姑息,將......
01-23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