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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怪黃明志?玖壹壹自錄影片 刪文拒道歉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和台灣夯團「玖壹壹」一起合拍MV,結果在清真寺前疑似喝酒、賭博、拿槍,涉嫌侮辱伊斯蘭教。有兩位在台的英國人就說,「玖壹壹」犯了宗教大忌,很可能讓台灣成為恐怖攻擊目標,不過玖壹壹並沒有道歉,反而在網路錄製影片說,要做更多的歌,壓制負面評價。

今天上午,玖壹壹所屬經紀公司在臉書上發出兩篇道歉聲明,表示會虛心檢討,絕不推卸責任。不過,這兩篇聲明到了下午,已經被刪除,取而代之的是玖壹壹三名團員拍攝的影片聲明。

▼玖壹壹臉書上遭刪除的經紀公司聲明(圖/玖壹壹粉絲頁)


▼玖壹壹臉書上遭刪除的經紀公司聲明(圖/玖壹壹粉絲頁)


影片中「玖壹壹」表示,以上才是我們三個所要表達的東西,經紀公司稍早之前做出兩則聲明,都刪掉了,「因為那不是我們想要聲明的」。

團員廖建至(KEN-G)表示,拍片過程中如果覺得不妥的地方,都有先問過黃明志。尤其是「我(廖建至)拿槍」的那個畫面,遭網友認為是在取笑伊斯蘭教,廖建至說,當時有問過黃明志,黃明志解釋電影一定有反派角色和正派角色。

玖壹壹強調,在清真寺的拍攝的部分,開拍前也詢問過黃明志,被告知有申請後才進入拍攝,而且拍攝過程中也沒有不禮貌的舉動,沒亂摸或亂玩,甚至離去前,還像向管理人員道謝。

對於網友批評「丟臉丟告國外去」、「羞恥」等等的評價,玖壹壹表示,「今天我們是你們的恥辱,但是明天過後,我們做了更多的歌,哪怕只有一首歌,我們都用正面能量去壓制那些網路評價」、。「你們再怎麼酸,你們也是抵擋不了我們繼續做自己的歌」。

玖壹壹始終不道歉,並把事件爭議部分,指向是主導MV的的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

▼玖壹壹臉書錄製影音聲明


至於才一回國就被逮捕的黃明志,被拘留5天之後終於獲釋,他今天也在臉書上表達心情:「終於出來了,在拘留所被囚禁了5天,讓我看透了許多事。我會更堅強,謝謝各界關心」。

不過黃明志涉嫌侮辱宗教,在馬來西亞可是重罪,如果罪刑確定,恐怕要吃兩年的牢飯。

玖壹壹《Oh My God》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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