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賢拒賠28億違約金!否認交往未成年金賽綸 最新進度曝光

金秀賢捲入與已故女星金賽綸感情糾紛後,已消失約1年。(圖/翻攝自金秀賢IG)
金秀賢捲入與已故女星金賽綸感情糾紛後,已消失約1年。(圖/翻攝自金秀賢IG)

南韓男星金秀賢去年爆出與已故女星金賽綸交往,且當時女方仍是未成年,形象重創,至今仍未復出。他目前與品牌方的訴訟仍在進行中,今(13)日開庭進行第二次辯論庭,金秀賢方面律師再度強調,金秀賢並未與未成年的金賽綸交往,拒絕賠償28億韓元(約6000萬台幣)。

針對化妝品品牌A公司向金秀賢及其經紀公司提起的28億韓元損害賠償訴訟,雙方今日上午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召開第二次辯論庭。金秀賢方面表示:「A公司主張存在損害金額,但我們的立場是合約無法被解除,因此該金額本身無法被承認。」

金秀賢律師指出,合約中明確寫明「傳聞、謠言或未經證實的內容,不能作為解約理由」。他表示:「A公司認為《橫豎研究所》提出的內容屬於事實,而我們則認為那僅僅是謠言。」因此金秀賢方面認為,A公司主張的損害金額並不成立,雙方因此展開法律攻防。

此外,金秀賢與《橫豎研究所》的相關官司也正在進行中,目前仍未有最終結論,但預計不久後將會有處分結果。金秀賢方面律師表示:「最終判斷仍須等待刑事案件結果出爐,之後才能進一步提出對損害金額的相關意見。」

事實上,A公司與金秀賢的廣告代言合約原本有效至去年8月,但金秀賢在去年3月捲入與金賽綸的感情風波後,該公司也隨即宣布解約,並於去年11月首次庭審時主張,「金秀賢身為超級巨星卻爆出與未成年交往,已違反藝人應維持的形象,因此解約合理。」不過金秀賢方面則反駁,未成年交往的說法「毫無事實根據」,強調兩人是在金賽綸成為大學生後才開始交往,並指出當初否認戀情的發言發生在簽訂代言合約之前,難以認定為違反合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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