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星出賣身體 撈天價遭判死...槍斃前喊:這不公平
中國大陸一名曾因電影走紅的女演員程春蓮,從萬眾矚目的影壇新星,到為了賺快錢出賣身體,與官員及商人的不正當往來高達103次案件,最終因涉及重大經濟犯罪遭判死刑。
1992年,湖北黃石刑場,最美女犯程春蓮被執行死刑前,簽字畫押。程原本是當紅女明星,80年代,下海經商,做石油生意,因短時間內賺了76萬元,而被人告發,被判「投機倒把罪」遭槍決。 pic.twitter.com/rsd6uoXq9N
— 真相傳媒 (@TruthMedia123) September 3, 2022
從出生農村到成為明星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程春蓮1955年出生於湖北農村,家境清寒。憑藉對表演的熱情與自身努力,她在青少年時期進入當地歌舞團,逐步累積舞台經驗。之後她因參與電影《劉三姐》演出而嶄露頭角,清新形象與靈動氣質讓她迅速走紅,成為當時備受矚目的影視人物之一。
然而在演藝事業正值上升之際,程春蓮卻選擇轉換跑道。1980年代末,她進入石油相關領域工作。在當時物資管制與資源稀缺的背景下,石油配額具有極高價值,也成為權力與利益交換的重要資源。程春蓮利用自身名氣拓展人脈,逐步與部分官員及商界人士建立關係。
調查顯示,她在短時間內多次透過不正當手段取得石油指標,並將其轉售牟利。相關資料指出,其涉及的權色交易次數高達百次以上,藉此換取資源與便利條件。透過倒賣指標賺取差價,她在約兩年間累積非法所得達數十萬元人民幣。以當時平均收入水準而言,該金額極為驚人,案件因此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隨著相關行為遭到舉報,執法單位展開長時間調查。整起案件從立案到審結歷時近三年,期間蒐集大量證據並進行多方查核。最終法院依據其涉及的貪污與經濟犯罪情節,判處程春蓮死刑。
改革開放後第一位因經商而被判處死刑的女演員——程春蓮
— Silent Bird (@SilenceGvq) April 4, 2023
那個時代已沒有了投機倒把罪,於是新罪名是低進高出,如果是高進低出也許就不會死刑了。
流氓罪沒了,又誕生了尋釁滋事罪,詆毀領袖變相為妄議中央罪…
荒唐一直都在,只是換了件衣服。 pic.twitter.com/zYbmiFEBEG
程春蓮聽聞判決情緒失控
據報導,在庭上聽聞判決結果時,程春蓮情緒失控,當場大聲質疑判決「不公平」。1989年,她在湖北黃石郊外被執行槍決,此案也被部分媒體列為當時影響重大的經濟犯罪案例之一。
程春蓮從貧寒出身、憑努力改變命運,到成為受人矚目的演藝人物;再到因貪圖利益、違法牟利而身陷囹圄,最終付出沉重代價,也讓眾多粉絲唏噓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