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案35受害者變2000多人!律師揭關鍵:二審法官很有智慧
黃子佼二審判決大逆轉。(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藝人黃子佼持有2259部兒少性影像案,一審判刑8月,二審改判刑1年6月、緩刑4年,須提供義務勞務180小時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律師劉韋廷表示:「其實二審法官是很有智慧!」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決,讓被害人從35人變成兩千多人。
律師劉韋廷指出,黃子佼在二審宣判前說跟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換取法官判決緩刑,掀起「給錢就可免坐牢」的爭議:「其實二審法官是很有智慧的,本來一審只有判決8個月,但二審加重到1年6個月」,主要原因為一審判決針對的是未成年的性影像罪,二審是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不限於未成年人:「二審光黃子佼下載的所有相關的性影像就高達兩千多個人。」
劉韋廷表示,這兩千多名受害者未來還可以向黃子佼提起民事求償:「不是只有那35個被害人而已!」所以光法條不一樣,被害人人數也不一樣:「因此從8個月拉到1年6個月,黃子佼案不只是有跟35人和解就了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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