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二審大逆轉 獲緩刑原因曝
黃子佼。(圖/翻攝自黃子佼微博)
黃子佼持有2259部少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個月。就在二審宣判前一天,委由律師發出聲明稿,強調已經跟全部被害人和解,今天(25)高院宣判,改依違反個資法判1年6月徒刑,緩刑4年。高院表示,因為黃子佼已與37名被害人和解,而且被害人全數同意給予緩,但METOO事件吹哨者就諷刺,黃子佼還沒跟被侵犯的女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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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不僅捲入METOO風波,還被揪出是砸錢買創意私房高級會員,明明知道是未成年被誘拍的影像,還下載購買,其中年紀最小的只有10歲。
記者vs.藝人黃子佼:「是不是想要跟被害人道歉呢。」
退出演藝圈,每回出現在鏡頭前只有深深鞠躬,他為了拚緩刑,在宣判前一天,律師搶先發聲明,強調已與被害人全數和解。
黃子佼找到修法時間點的問題,展開法律攻防,強調是在修法前下載,但高院判決書載明黃子佼在112年2月17號,也就是修法後還繼續儲存兒少性影像。
但審酌黃子佼已經跟37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給付賠償完畢,認定黃子佼有彌補被害人的真意及具體作為,且37位被害人都同意給予黃子佼緩刑,因此高院宣告緩刑4年,對此,其中一位被害人的委任律師出面受訪。
被害人律師楊佳陵:「只要有一次的下載,就會對1個孩子1個兒少,造成無法抹滅一輩子的傷害,我們希望這個案件的結束,是被害人療癒的開始,也是我們台灣社會,對兒少保護的重新開始。」
被害人律師表示會尊重司法判決不會上訴,真正的正義,不只在法庭裡面,更在於要如何為每1個孩子,更安全的社會。但有吹哨者指控,黃子佼道歉和解的所有被害人,並不包含曾被性騷擾的對象,十幾年前那些受傷的女孩子,只能舔舐傷口試著與自己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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