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時豐么子替友人「討公道」捲強盜案 遭判共同傷害罪
2025-04-24
13:54

羅時豐的么子羅森宇今日被依「共同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圖/翻攝自羅時豐臉書)
藝人羅時豐的么子羅森宇,2023年涉入「北投持槍強盜案」,隔年6月遭北檢以強盜罪起訴。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24)日改依「共同傷害罪」判處羅森宇有期徒刑6個月,其餘4名犯嫌分別判處8個月與5個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2023年10月30日凌晨1時許,北投分局接獲胡姓男子報案,指稱遭多名男子持槍與棍棒攻擊。警方調查發現,犯嫌余男因不滿女友遭胡姓男子傳訊騷擾,便號召鄭男、蔡男、梁男與羅森宇等人,帶著球棒與空氣槍輪流毆打胡姓男子,並搶走其iPhone12 PRO MAX等物品。
羅森宇當時先持空氣槍進入廁所,再用槍抵住胡姓男子頭部,並掐住其脖子將他拖至房內。胡姓男子見對方人數眾多,當場跪地求饒,仍遭到眾人拳打腳踢,余男與鄭男更持球棒猛力毆打,導致胡姓男子頭部受傷、左臉瘀青腫脹,四肢多處挫傷,左上臂大片瘀青與紅腫,左膝及左上背部也有明顯瘀傷。

胡姓男子遭羅森宇及其他4人輪番毆打,身上多處瘀傷。(圖/東森新聞)
警方逮捕羅森宇等5名嫌犯後,案件由士林地檢署於去年6月偵結。檢方認定,羅森宇等人涉及刑法第328條第1項、第330條第1項,以及第321條第1項第3、4款中「結夥三人以上」及「攜帶兇器」的強盜罪情節,遂依法提起公訴。
此外,胡男還指控羅森宇等5人偷走現金4萬元和車鑰匙,但羅森宇等人全數否認。檢方調閱余男手機的數位資料後,未能發現相關證據,加上案發現場沒有監視器畫面佐證,最終因證據不足,無法僅憑單方面指控提起起訴。
這起案件經士林地院審理後,今(24)日上午作出判決,法官最終以「共同傷害罪」處理。羅森宇被判6個月徒刑,余男和鄭男各判8個月,蔡男和梁男則各判5個月,5人都可以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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